食品机械CE认证依据3大认证指令标准
随着食品机械设备生产行业的不断发展,食品机械设备外销量不断攀升,出口的国家也从原来的东南亚、中东地区扩展到欧洲、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更好地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扩大我国食品机械设备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许多食品机械设备企业纷纷开展了CE、UL等安全认证。
欧盟新机械指令2006/42/EC已于2009年12月29日起执行,旧机械指令98/37/EC废止。凡是符合机械指令定义的机械都必须满足机械指令所有要求,才能在欧洲市场流通。食品机械也属于机械产品范围,所以想在欧盟进行贸易,需要办理欧盟CE认证才可以再欧洲市场流通销售。
食品机械CE认证依据3大认证指令标准:
1、机械指令 2006/42/EC Machinery Directive
2、低电压指令 2006/95/EC Low Voltage Directive
3、电磁兼容指令 2004/108/E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机械指令2006/42/EC中明确规定了该指令适用的七类产品:
1.机械
机械是指一个由非人力或其它动物力驱动的、装有或被设计成可以装有驱动系统的,由若干零部件组成的,且至少有一个零部件可以运动的,被设计用来完成特定用途的设备;(工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99%都属于此处定义的机械)
2.可更换设备
可更换设备是指可装在机械设备上的,用来改变或增加机械功能的装置。刀具并不输于这里定义的可更换设备;
3.安全元件
安全元件是指纯粹用来实现安全功能的元件,该元件并不影响机械的功能,如果该元件失效会极大的威胁操作者的安全,这种元件可以在市场上单独流通;
4.提升设备附件
提升设备附件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和被提升设备之间的独立设备,吊索和其组件就属于提升设备附件;
5.链条、绳索、丝网
链条、绳索、丝网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或其附件上的主要用于提升的元件;
6.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
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是指安装在动力源与被驱动设备之间的传动装置,如果该设备带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与该装置应视为一体,不可分开;
7.半成品机械
半成品机械是指即将组装成为完整机械的设备,但该设备自身不能实现任何功能。独立的驱动系统就是半成品机械。
符合机械指令2006/42/EC的机械符合性,任何机械的CE符合性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由制造商执行:
1、确保产品满足适用于其的所有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2、执行评估产品合格性所需的所有适当程序
3、拥有技术文件以及与产品合规性有关的所有文档
4、拟定符合性声明,并确保产品随附该声明
5、在产品上粘贴CE标记。
但是,对于部分完成的机器,上述过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需要:
1、准备该指令附件B部分中描述的所有技术文档
2、准备指令附录VI中定义的组装说明
3、根据附件II第1部分B节的规定,制定公司成立宣言
4、确保部分完成的机器随附组装说明和公司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