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试用范围
为了运输的安全,航空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水路运输都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对货物的运输适宜性作出评价和建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试用范围
如果货物是普货,那么鉴定上会显示非限制性货物,订舱时,船公司要求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正本。
如果货物是危险品,那么鉴定上会显示危险品,出口就需要按照危险品流程正规出口(提供危包证)。
一般货物是在上海港出口,《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必须是由上海化工研究院出(以收到样品为准,2个工作日出报告),有效期一年。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